Ludwig von Mises 的辭典條目「市場」(Markt)將市場界定為一種過程,分工經濟透過這一過程使生產面向消費者最迫切的需求。其主導論點是消費者主權:盈利與虧損使生產資料的支配權落入那些能最切合目的地為消費者服務之人的手中。Mises 在六個部分中論述了市場過程、壟斷與競爭、作為一切經濟活動之基本特徵的投機、所有分市場(證券交易所、勞動市場)的統一、作為相對於靜態均衡之調節現象的盈利與虧損,以及作為消費者行為之結果的收入與財產的不平等。他與干預主義及社會主義的立場劃清界限,並論辯 Keynes 的充分就業政策以及《共產黨宣言》的種種要求。本文以一份文獻目錄作結。
市場過程
國民經濟學所謂「市場」,是指在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分工經濟(市場經濟)中,藉以把生產引導到那些最能滿足消費者最迫切需求之途徑上的過程。
消費者是至高無上的。他們透過購買或不購買,決定企業家的盈利或虧損。盈利與虧損把生產資料的支配權引導到那些懂得如何最切合目的地為消費者服務而善用之的人手中。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在某種意義上是一項社會委託;倘若受託人不遵從其委託者,即消費者,所給予的各項指示,這項委託便會被收回。
一宗生意若服務於對消費者最佳的供應,便是有利可圖的;若消費者寧願把有關的生產資料作另一種用途,則它便是無利可圖的。只要人們仍處於市場經濟的框架之內,而不質疑消費者的至高無上地位,把盈利能力與生產能力構造成一種對立便毫無意義。誰把一宗有利可圖的生意稱為無生產力的,便是把他自己關於何者應被生產與消費的見解,置於市場各方的見解之上。他僭妄地以為,自己比消費者本身更清楚甚麼對消費者有益。他這樣做時,把自己的個人判斷塑造成一種看似普遍有效的真理與生活準則。當他要求國家權力採取強制措施,以貫徹生產能力而抑制單純的盈利能力時,他便默然假定,所有人關於何者有生產力、何者沒有的判斷彼此一致,而且他自己的見解亦將成為當局的見解。
人們在描述市場過程時,慣於談論經濟力量的自由運作。另一個常用來刻畫市場的形象,是自動機制的形象。人們把一個據稱盲目運作的自動機制,與明智籌劃的當局之有意識干預相對立。此類比喻性的說法掩蓋了事實。一切市場現象都是所有那些想在市場上買賣的人,為盡可能滿足其需求而作的努力之結果。把這些個人的行動標誌為無意識的行為,以與當局的有意識干預相對立,乃是錯誤的。
人在其經濟上的作為與不作為中,亦並非不會犯錯。任何人都有自由去指摘其同胞的行為,例如他們對含酒精飲品、性質可疑的表演、摔角與拳擊比賽以及諸如此類的偏好,並嘗試勸說他們更明智地運用其資財。然而,若以計劃經濟取代市場,並把個人置於當局的監護之下,那些源於人類心智之不足的問題絕不會因此而得到解決。國王、領袖與官員同樣是人,同樣會犯錯。市場賦予個人的自由,或許可從形上學的思路加以質疑。然而它在滿足需求的領域中,體現了那構成西方文化之本質、並在原則上使其有別於東方生活方式的自由理想。在此意義上,最終由消費者所主宰的市場,乃是現代社會秩序與文化的一項本質要素。
在一個其餘部分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的社會秩序框架內運作的國家及市政企業,與私營企業一樣依賴市場。它們必須作為買方(購買原料、半製品、工具與勞動)與賣方(出售商品或服務)而融入市場交往之中,並且為求自存,必須力求獲取盈利、避免虧損。試圖藉由以稅款撥款彌補公營企業的經營與資本虧損,來緩和或消除這種依賴,只不過是移轉了市場反應的著力點而已。因為決定這項稅負最終由誰承擔、以及它如何作用於生產、貨物供應、資本運用與收入形成的,並非徵稅的國家,而是市場的運作機制。如此,買方的至高無上地位以及市場規律的不可規避性,在此處同樣得到體現。當人們談及國民經濟的私人資本主義部門與國家部門時,不可忘記國家部門同樣依賴市場。
壟斷與競爭
市場上盛行的那種以盡可能最佳方式使生產適應消費者願望的傾向,只有在一種情況下不能充分發揮作用,那就是壟斷價格的情況。要使壟斷價格成為可能,僅僅某種貨物或服務的供應被壟斷是不夠的,還必須加上一種特殊形態的需求。消費者必須如此高地評價該壟斷貨物,以致當其價格被提高至超過潛在的競爭價格時,他們不會在如此程度上縮減購買,使賣方的處境比按競爭價格出售時更差〔→壟斷〕。
一個例子或可說明壟斷價格的作用。在銅的競爭價格之下,存在著一種把礦藏開採至某一點的傾向,在該點上,進一步的開採已不再能彌補互補性的物質與人力生產資料所需的額外耗費。在銅的壟斷價格之下,開採則在較早的一點上中止。由此而節省下來的非特定互補性生產資料,被轉作他用,以生產一些消費者否則便會無從獲得的物品。然而消費者本來寧願獲得較佳的銅供應,而不要這些其他物品的供應。
市場價格每每趨向於這樣一種狀態:在其中需求與供需彼此相符。在這個價格——古典學派稱之為自然價格,較早的主觀主義者稱之為均衡價格,而我們較宜稱之為終極價格——之下,一切想買的人都能買,一切想賣的人都能賣。然而,由於決定價格的各項因素持續不斷地變動,現實中的終極價格——與均勻經濟(靜態均衡的經濟)這一思想圖像不同——總是在市場價格達到它之前便一再變化。
干預主義與社會主義的著作家們聲稱,由國民經濟學家所發展出來的市場與價格理論,只適用於一種由中小型企業構成的經濟之情況。標誌著「晚期資本主義」的大型企業據說是如此強大,以致能把它們的意志強加於消費者。面對這些龐然巨型企業,不可能存在任何競爭。據稱在其所及的範圍之內,再也不存在任何與國民經濟學所稱之市場相對應之物。
在十九、二十世紀之交,人們把鐵路公司稱作此類大型企業的典型例子,認為不可能有任何競爭能與之抗衡。然而鐵路那據稱不可抗拒的力量,並未能阻止、甚或哪怕只是延遲那些最危險的競爭者——汽車與飛機——的出現。一旦有甚麼東西進入市場,較今日大型企業所生產者更合消費者之意,同樣的過程便會重演。一家企業愈是龐大,它便愈強烈地依賴市場,亦即依賴消費者。正因如此,大型企業發展出了市場分析以及對消費者願望作系統研究的方法〔→市場研究〕。
為招徠顧客而支出的款項之上升,同樣顯示了買方那壓倒性的力量〔→廣告〕。
競爭不僅存在於那些以同一種物品出售的人之間,亦存在於那些想出售不同物品的人之間。一名消費者用於購買任何一種商品的款項,會減少他能用於購買其他商品的款項。所有企業家都努力把公眾可動用的貨幣資金盡可能多地引入自己的金庫。一切商品與服務都與所有其餘的商品與服務相競爭。倘若人們把生產者使其產品「差異化」的努力——亦即賦予其產品某些特性,使其在公眾眼中顯得比其他生產者的產品更值得渴求——視為旨在使競爭變得「壟斷性」的措施,那便是誤解了→競爭的本質。藉由這種產品差異化來勝過競爭對手的努力,乃是競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正是這種努力,激發並維持著資本主義市場所內含的、那股致力於持續改善需求供應的力量。